智作工坊共享模式服務等級SLA
本服務等級協議(Service Level Agreement,以下簡稱 “SLA”)規定了阿里云向客戶提供的智作工坊的相關服務可用性等級指標及賠償方案。
特別提示您,除非另有約定,本協議不適用于智作工坊公測、邀測、免費的功能及版本,也不適用智作工坊本地云版本。
1.定義
1.1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如客戶開通智作工坊后付費服務不滿一個自然月,則以當月該智作工坊累計使用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1.2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24(小時)×60(分鐘)計算。
1.3 服務時段: 按照每天0點開始,每5分鐘作為一個時段。
1.4 服務時段不可用: 在5分鐘內,客戶訪問智作工坊的通用服務的所有有效操作皆是失敗,則認為該5分鐘內,服務不可用。
1.5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 在一個服務周期內智作工坊不可用分鐘數之和即服務不可用分鐘數。
1.6 月度服務費用:客戶在一個自然月中就單個服務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如果客戶一次性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分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2.服務可用性
2.1 服務可用性計算公式
服務可用性以單個服務為維度,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服務可用性=(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服務周期內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100%
2.3 服務可用性承諾
智作工坊服務可用性不低于 99.9%,如未達到上述可用性承諾,客戶可以根據本協議第3條約定獲得賠償。
2.4 除外情形
賠償范圍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導致的服務不可用時間:
(1)阿里云預先通知客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2)任何阿里云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引起的;
(3)任何智作工坊以外原因引起的,比如:由智作工坊所依賴的上下游軟件、硬件產品故障或配置調整引起的服務不可用。
(4)客戶使用智作工坊功能, 且未對智作工坊服務進行付費,出現智作工坊通用服務或者依賴服務不可用的情況。
(5)客戶的應用程序受到黑客攻擊而引起的;
(6)客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客戶的疏忽或由客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8)客戶未遵循阿里云產品使用文檔或使用建議引起的;
(9)不可抗力引起的。
3.賠償方案
3.1賠償標準
每個智作工坊通用服務按單實例月度服務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標準計算賠償金額,賠償方式僅限于用于購買智作工坊產品的代金券,且賠償總額不超過未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當月客戶就智作工坊通用服務支付的月度服務費用(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費用)。
服務可用性 | 賠償代金券金額 |
低于99.9%但等于或高于99.00% | 月度服務費用的15% |
低于99.00%但等于或高于95.00% | 月度服務費用的30% |
低于95.00% | 月度服務費用的100% |
3.2賠償申請時限
客戶可以在每月第五(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可用性的實例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智作工坊通用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的相關月份結束后兩(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
4.其他
阿里云有權對本SLA條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條款有任何修改,阿里云將提前30天以網站公示或發送郵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阿里云對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權停止使用智作工坊通用服務,如您繼續使用智作工坊通用服務,則視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