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或商標撤三申請,全稱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根據法律規定,商標注冊的目的是商業使用,如果在商標注冊后連續三年無正當理由不進行使用,則任何人都可以依據商標法對不使用的商標提出撤銷申請。
商標撤三申請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商標撤三申請的作用及場景
商標撤三申請是可以依法撤銷掉閑置注冊商標的法律流程,可以撤銷掉已經注冊的商標,從而避免對后續申請的商標形成障礙。
在實際操作中,以下場景適合商標撤三申請:
在商標申請被駁回時,如果引證商標具備被撤銷的條件,在提出復審申請的同時,可以向引證商標提出撤三申請,如果引證商標被撤銷,則申請商標注冊通過的可能性會大幅度提升。
在檢索申請商標時,如果發現在先有近似商標且在先商標滿足撤銷商標的條件,可以在提交商標申請的時候,同時提交撤三申請。當在先商標被撤銷時,申請商標注冊通過的可能性會大幅度提升。
注冊商標被他人以侵犯商標權利提出異議或無效宣告時,可在答辯的同時對引證商標提出撤三申請,確保答辯順利通過。如果引證商標被撤銷,則答辯通過的概率會更高。
上述情況涉及比較復雜的法律關系時,需要與律師或代理人進行詳細溝通后再進行。
商標撤三申請是商標局根據被撤銷人提供的證據做出判斷的法律流程,故此結果存在較強的不確定性,商標代理機構無法承諾撤銷結果,請知悉。
商標撤三申請價格說明
商標撤三申請產品費用規則詳情請參見產品定價。
商標撤三申請審查周期
在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撤三申請后,商標局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9個月內完成審查;若案情復雜或其他特殊情況,會延長至12個月內完成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