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建議您在輕量應用服務器的自定義鏡像被共享到云服務器ECS后,先通過ECS管理控制臺復制鏡像,將鏡像保存至云服務器ECS,再通過復制的自定義鏡像創建ECS實例或更換操作系統。
前提條件
已共享輕量應用服務器的自定義鏡像到ECS。具體操作,請參見共享自定義鏡像。
操作步驟
登錄ECS管理控制臺。
在左側導航欄,選擇 。
在頂部菜單欄,選擇共享鏡像對應的輕量應用服務器所在的地域。
單擊共享鏡像頁簽,然后在頁簽內的搜索欄中輸入自定義鏡像ID,查找到共享的自定義鏡像。
在操作列,單擊復制鏡像,然后完成配置。
本文示例的配置項說明如下所示,其他配置項請根據您的實際需求選填。
目標地域:系統自動設置。
說明僅支持復制到共享鏡像對應的輕量應用服務器所在的地域。
自定義鏡像名稱:設置復制后自定義鏡像的名稱,長度為2~128個字符,不能以特殊字符及數字開頭,只可包含特殊字符中的英文句號(.),下劃線(_),短劃線(-)和半角冒號(:)。
描述:保持默認描述內容。如有需要,您可以自定義描述信息。
單擊確定。
單擊自定義鏡像,然后在搜索欄輸入您設置的自定義鏡像名稱查找已復制的自定義鏡像。
搜索欄在如下圖所示的位置。
后續步驟
您可以通過復制完成的ECS自定義鏡像創建ECS實例或更換操作系統。具體操作,請參見使用自定義鏡像創建實例或更換操作系統(非公共鏡像)。
復制后的自定義鏡像在云服務器ECS中,支持更新鏡像、復制到其它地域或共享到其它阿里云賬號等操作。更多信息,請參見自定義鏡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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