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和“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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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292號令)的第三條規定:
非經營性備案是指:企業不通過網站從事有償信息服務(如:產品展示、企業文化展示等)時,根據相關部門規定,辦理普通備案即可。非經營性備案也稱:ICP備案或普通備案。
經營性ICP備案是指:企業通過網站從事有償信息服務,根據相關部門規定需要辦理經營性ICP備案,也就是我們常說的ICP許可證。經營性備案也稱:ICP證或ICP經營許可證。
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務院令第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就是常說的經營性的ICP),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非經營性的ICP)。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否則就屬于違法行為。國家有關部門即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網站審查工作,對于沒有辦理經營許可證或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或關閉網站。備案管家目前僅提供非經營性備案(ICP備)的相關服務,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ICP證的細節問題,可點擊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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