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S支持在數據同步的過程中新增同步對象,無需重新配置同步任務,以在降低對業務影響的情況下變更同步對象。本文將介紹新增同步對象的操作流程。
重要
本文為舊版控制臺的操作流程,若您使用的是新版控制臺,操作流程請參見修改同步對象。
前提條件
數據同步作業處于同步中或同步失敗的狀態。
為保障DTS可以正常連接源和目標庫、讀取源庫的庫表信息,在配置數據同步作業時,請勿對源庫和目標庫執行升級、變配、網絡切換、跨可用區遷移等操作,即源庫和目標庫須處于正常運行的狀態。
注意事項
新增對象的同步起始時間點與同步作業是否配置了同步初始化有關,具體如下:
如果未配置同步初始化,那么同步對象會從源實例中當前時間點產生的增量數據開始同步。
如果配置了同步初始化,那么新增對象會先進行結構初始化和全量數據初始化,然后開始同步增量數據。
操作步驟
登錄數據傳輸控制臺。
在左側導航欄,單擊數據同步。
在同步作業列表頁面頂部,選擇數據同步實例所屬地域。
找到目標同步作業,單擊其操作列的
。可選:選擇新增對象的同步類型,即是否同步新增對象的庫表結構和全量數據。
重要此操作僅對新增對象生效。
在源庫對象區域框中,單擊需要新增的同步對象,并單擊圖標將其移動至已選擇對象區域框中。
重要若您僅需要使用對象名映射功能,您需要將同步對象從已選擇對象移動至源庫對象,再重新添加至已選擇對象后,然后再使用對象名映射功能,否則映射功能不生效。
新增同步對象的粒度不支持為字段級別。
單擊預檢查并啟動。
說明在修改同步對象后,會對同步作業進行預檢查。只有預檢查通過后,才能成功啟動同步作業。
如果預檢查失敗,單擊具體檢查項后的圖標,查看具體的失敗詳情。根據失敗原因修復后,重新進行預檢查。
預檢查完成后開始同步數據。
文檔內容是否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