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如何通過數據災備(DBS)恢復邏輯備份的MySQL數據庫。
前提條件
已完成數據庫備份。具體操作,請參見RDS MySQL或自建MySQL邏輯備份。
注意事項
恢復數據至已有實例時,請確保配置恢復任務時所填寫的數據庫賬號擁有目標數據庫的權限,否則恢復任務可能會失敗。更多詳情,請參見賬號權限說明。
操作步驟
- 登錄數據管理DMS 5.0。
在頂部菜單欄中,選擇
。說明若您使用的是極簡模式的控制臺,請單擊控制臺左上角的圖標,選擇
。找到目標備份計劃ID,單擊右側操作列下方的管理。
在備份任務配置頁面,單擊右上角的恢復數據庫。
在配置恢復時間點頁面,配置以下信息,并單擊下一步。
說明本例中備份集將恢復到新建實例中,若您選擇使用已有實例,您還需配置其他參數,參數說明請參見數據庫配置表。
類別
配置
說明
無
恢復任務名稱
DBS會自動生成一個任務名稱,建議配置具有業務意義的名稱(無唯一性要求),便于后續識別。
恢復時間點
可恢復的時間范圍
系統展示出可以恢復的時間范圍,即首次至最近一次完成全量備份集的時間點。
已選擇的恢復時間點
選擇需要恢復的時間,設置的時間必須在可恢復的時間范圍內。
說明已開啟增量日志備份,DBS支持恢復至自備份后的任意時間點。
未開啟增量日志備份,DBS支持恢復至全量備份集的時間點。
恢復目標數據庫
目標數據庫實例類型
選擇新建實例(推薦)或使用已有實例。
說明若您選擇使用已有實例,請確保目標數據庫服務正在運行中。
數據庫所在位置
新建實例的所在位置,本例中為RDS。
實例地區
新建實例所在地區。
VPC
新建實例所在的專有網絡VPC。
說明若未創建專有網絡,請參見創建和管理專有網絡。
實例規格
新建實例的實例規格,可選規格以控制臺為準。
說明新建實例規格建議大于或等于源實例規格。
存儲空間(GB)
新建實例的存儲空間,可選存儲空間以控制臺為準。
說明為保證有足夠的空間來進行恢復,建議存儲空間為原實例的1.3倍以上,或者為DBS全量備份集大小的5~6倍以上(DBS備份時會有壓縮)。
數據跨境合規承諾
請閱讀并勾選合規聲明。
在配置恢復對象頁面,配置以下信息,并單擊頁面右下角的預檢查并啟動。
配置
說明
沖突處理
默認沖突處理為遇到同名對象則重命名,例如表
job_info
恢復時遇到同名表時,系統會將新表重命名為job_info_dbs_<恢復任務ID>_<時間戳>
。恢復對象
在源數據庫對象欄中選擇需要恢復的數據庫或表,將其移動到已選擇數據庫對象欄中。
說明部分數據庫支持單表或單庫恢復粒度,減少恢復的數據量,縮短恢復時間RTO(Recovery Time Objective)。具體支持的恢復粒度,請參見支持的數據庫類型與功能。
在預檢查對話框中顯示預檢查通過后,單擊立即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