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您列舉了基礎云監控和企業云監控的使用限制。
基礎云監控
功能 | 限制項 | 最大值 |
報警規則 | 一個阿里云賬號允許新建的報警規則數量。 | 10000條 |
應用分組 | 一個阿里云賬號通過標簽創建一個應用分組時,一個地域允許添加的標簽數量。 | 100個 |
一個阿里云賬號的一個應用分組內包含的每種資源數量。 | 3000個 | |
一個阿里云賬號允許新建的應用分組數量。 | 20000個 | |
一個阿里云賬號的一個應用分組內允許新建的可用性監控數量。 | 500個 | |
主機監控 | 一個阿里云賬號允許管理的非阿里云主機數量。 | 15000個 |
企業云監控
功能 | 限制項 | 最大值 |
指標倉庫 | 一個阿里云賬號允許新建的指標倉庫數量。 | 30個 |
一個阿里云賬號的一個指標倉庫允許管理的ECS實例數量。 | 10000個 | |
智能水位分析 | 一個阿里云賬號的一個智能水位分析任務允許設置的報警聯系人組數量。 | 5個 |
SLS日志監控 | 一個阿里云賬號允許新建的Logstore組數量。 | 20個 |
一個阿里云賬號的一個Logstore組允許添加的Logstore數量 。 | 25個 | |
報警規則 | 一個阿里云賬號允許新建的PromQL報警規則。 | 20條 |
智能守護 | 一個智能守護任務允許添加的資源數量。 | 100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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